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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6/30 22:02:00

□廖勤勤记者刘燕凤文/图

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赣州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通报近三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近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大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不断提高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司法能力,为切实保护赣南得天独厚的良好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

日前,一起非法捕捞罪案件在上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殷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各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责令二人缴纳生态修复治理费用.56元,用于购买鱼苗增殖放流。原来,五一假期,殷某、*某闲来无事,相邀到阳明湖水库古田码头水域捕鱼,后在捕鱼过程中被执行巡湖任务的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公安民警当场查获渔网1张及捕获的雄鱼、*尾鱼等渔获物合计18.85千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某、*某违反水产资源保护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共同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环境保护离不开司法护航。三年来,赣州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组数据记录下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在保护赣南青山绿水、蓝天沃土的不懈努力:近三年来,赣州法院依法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和公益诉讼等案件件,审结件。这些案件的审理,促进了我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了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理念重在保护,赣州法院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时,惩处环境资源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上述案件的处理,既明晰了非法捕捞者的责任,体现了法院对当前屡禁不止的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的惩治与打击,又注重生态修复,通过购买鱼苗的方式进行增殖放流,修复被破坏的水域环境,贯彻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打击、保护、修复的生态环境司法理念。

注重判决效果,使生态修复落到实处。人民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通过验收、“回头看”等方式不断落实生态环境修复的效果。

依法审理环资公益诉讼案件

环境资源的破坏必然会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而公益诉讼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破解经济发展“外部性”难题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赣州法院全力支持社会组织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近三年来,共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件88件,审结85件,有力维护了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郭某某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系全省首例消费食药领域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庭审被评为“年度全省法优秀庭审”“第二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被告郭某某从事辣椒生意期间,采用添加剂硫磺熏制辣椒以达到防霉、耐存储的目的,半干、湿辣椒中二氧化硫含量均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上限20多倍。其行为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人民法院除判决被告郭某某承担侵权责任外,同时判决其在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院通过该案倡导和褒扬诚实守信,顺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保障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充分保障社会组织诉讼权利,体现诉讼的公益性。对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在立案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等,加大调解力度,达到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佳效果。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交流沟通,相互配合,达成共识,各司其职,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推进环资审判执行机制创新

年,崇义县人民法院经该县编办批复同意,在我市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这是赣州两级法院不断推进环资审判机构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

环资审判要不断取得新作为,就必须以审判专门化为总抓手。年,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统一归口由民一庭负责审理;寻乌县人民法院设立东江源巡回法庭,大力保护东江源头生态环境;其他法院则按照实际情况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至年基层法院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赣州法院率先在全省保留加挂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现已有17个基层法院在民庭或刑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2个基层法院在综合审判庭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目前已搭建完成“全覆盖”的环资专业化审判体系,最大限度保障审判专业化。

在创新环境资源执行机制方面,赣州法院加大对异地修复、替代修复、代履行等生态环境案件执行方式的探索。把补植复绿、护林护鸟、固化填埋、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等修复方式写入判决主文,压实压细被告人的环境修复责任,起到良好效果。

宁都县人民法院、安远县人民法院系全省第一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以实践基地为契机,各法院不断探索修复方式。宁都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林业部门建立多亩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截至今年1月,已通过购买苗木进行造林等方式共计使用资金人民币32.6万元用于补植复绿,树种成活率达80%以上。崇义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增值放流基地,瑞金市人民法院在失火山场建立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以案释法倡导群众保护环境。

构建环境综合治理合力

“建议景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行为。”日前,针对三百山景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存在欠缺的问题,安远县人民法院与安远县生态环境局专门召开座谈会,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的保护必须多方合力,多元共治,才能更好守护生态环境。赣州法院不断加强与检察、公安、环境行*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两法衔接机制,不定期与检察院通过座谈会等方式保持沟通,每季度和市人民检察院互通环资审判等情况。各法院与森林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矿管、水利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行*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必要途径,也是公众环境权的具体体现形式。赣州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到案发地、到农村集市、田埂开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针对已生效的环境资源法律文书,能上网则都上网。同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落实七人合议制,如兴国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邱某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采用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针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

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当天上午,大余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丫山风景区开展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赣州法院注重环境保护宣传,除集中在“6·5”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平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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