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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新开楼盘被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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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瑞金市气象局组织行*执法人员前往市城区新开楼盘红都馨雅居进行施放系留气球执法检查。

注:图片来自网络,与本文无关

经检查,现场施放的6个氢气球没有施放氢气球资格的个体单位施放,均没有经过申报、审批。执法人员就《施放气球管理办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耐心宣教,并要求对其违法行为立即进行纠正,责令其现场拆除氢气球。瑞金市气象局将继续认真开展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为瑞金安全生产保驾护航。法条链接《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施放的;(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四)未及时报告异常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五)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升放的;(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的;(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四)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五)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升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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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金市气象局

编辑:瑞金吧

大家要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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